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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:我們要教育正常化,讓孩子有個快樂的童年。沒有錯。

校長:教職不再是鐵飯碗,我們要拼升學率,避免學生流失。沒有錯。

家長:我們要孩子考個好學校,要多加強課業。沒有錯。

於是,早課、第九節、週末加課,最好還有個晚自習。

老師呢?

家長:老師拜託我的小孩多照顧一下,多逼他的功課。

校長:這是老師的義務,別的學校也是這樣。

教育部:不准另外收加課費及講義費,違者查辦。


我到底為了什麼要七點到校六點才走,一天十一個小時待在學校?

我到底為了什麼星期六要犧牲假期去上課?

我到底為什麼要擔起兩個班的責任,操心兩個班的學生?

我到底為什麼要去解釋我的薪水拿多少,又被人家質疑摳錢?

我到底為什麼要幫學生加強課程又要擔心會有家長去告發?

連勞工都有加班費了,為什麼我就得義務留下來看晚自習?

督促孩子功課,放學回家唸書不是家長的責任嗎?

把學校管理好,不要朝令夕改,無所適從不是校長的責任嗎?

修正教育制度,打著教改閃亮招牌的,不是教育部嗎?

但是,

他們的理由都是如此冠冕堂皇,

所以,

錯的都是執行的老師。

犧牲的,

都是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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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dowb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