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了一趟澎湖
有目的的旅行果然不適合我們
開開心心地去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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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an 16 Wed 2008 20:56
  • 人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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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ct 04 Thu 2007 20:33
  • 記憶


因為有記憶    時間才有意義
如果我從來沒有記憶    從來不記得從前與昨天
那麼我就不會覺得時光飛逝或度日如年
那麼我就不用忍受思念的煎熬
但是我又怎麼捨得忘記與你的一切
所以只能獨自咀嚼記憶
細細品嘗從前
餵養我因思念而消瘦的細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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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ay 06 Sun 2007 23:05

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呢?
這樣到底算什麼呢?
也許真的被誰誰誰說中,也許是認知不同?
唉,真是一片混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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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/孫燕姿
作詞:易家揚 作曲:凌偉文 編曲:Terence Teo
等於結束的愛情 我和你 從兩個窗口看出去
往事遠遠地 演著一場無聲的電影 沒人注意
躲著回憶的身體 帶領我 和你的名字向前進
作廢的曾經 留在離開你那天 揮不去
因為太了解所以很傷心 沒有你只好聽著風的呼吸
卻有種叫作時間的東西 說沒問題 最後我們會痊癒
因為太了解我無法堅定 這一次會要掉眼淚的決定
有些遺憾只能一個人聽 很對不起 我還是珍惜 所有的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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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跟今天,燕姿的歌聲陪我改作文。
旋律在空蕩蕩的房間遊走,我隨著歌聲回到好久以前。
天黑黑--燕姿出道的主打歌,好靈秀的一個女孩子,俏麗的短髮毫不做作。
風箏、我要的幸福--隨著他的音域彷彿成為牽引那只風箏的風,拉扯掙扎追求幸福。
相信、害怕--當時的感情應該是幸福的,但卻聽著歌,心中隱隱作痛。
遇見--向左走、向右走的主題曲,金城武帥啊!
我不難過--第一次看到MV很感動,但是後來這首歌一直跟聲韻脫不了關係。
我的愛、同類--燕姿到英國拍MV,又有口琴相伴,集回憶之大成。
第一天、HONEY--難得喜歡輕快的歌,燕姿在MV裡面很可愛呢!
還有好多好多歌沒寫到,燕姿的歌陪我走過了求學歲月,大學生涯,
她應該也是少數男生女生都很喜歡的歌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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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又再次聽到孫燕姿的了解,有很深的感觸。
因為了解,所以離開;因為了解,所以愧疚;
但也因為不了解,所以離開;因為不了解,所以迴避。
在愛情字典裡找不到永遠,雖然我從不相信有永遠。
而那張愛情證書,我想我是拿不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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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Nov 27 Mon 2006 19:51
  • 藍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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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Nov 04 Sat 2006 20:53
  • 天問


教育部:我們要教育正常化,讓孩子有個快樂的童年。沒有錯。
校長:教職不再是鐵飯碗,我們要拼升學率,避免學生流失。沒有錯。
家長:我們要孩子考個好學校,要多加強課業。沒有錯。
於是,早課、第九節、週末加課,最好還有個晚自習。
老師呢?
家長:老師拜託我的小孩多照顧一下,多逼他的功課。
校長:這是老師的義務,別的學校也是這樣。
教育部:不准另外收加課費及講義費,違者查辦。
我到底為了什麼要七點到校六點才走,一天十一個小時待在學校?
我到底為了什麼星期六要犧牲假期去上課?
我到底為什麼要擔起兩個班的責任,操心兩個班的學生?
我到底為什麼要去解釋我的薪水拿多少,又被人家質疑摳錢?
我到底為什麼要幫學生加強課程又要擔心會有家長去告發?
連勞工都有加班費了,為什麼我就得義務留下來看晚自習?
督促孩子功課,放學回家唸書不是家長的責任嗎?
把學校管理好,不要朝令夕改,無所適從不是校長的責任嗎?
修正教育制度,打著教改閃亮招牌的,不是教育部嗎?
但是,
他們的理由都是如此冠冕堂皇,
所以,
錯的都是執行的老師。
犧牲的,
都是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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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ct 06 Fri 2006 23:18
  • 看海


今天趁著出去買東西的時候,一個人繞到西子灣去看海。
深深覺得高雄是個好地方,想看海時,騎個幾十分鐘就到了。
西子灣又有些改變,本來不想進到中山大學的,
但原本的堤岸已經變成停車場,只好把車一停,
走一小段路來到戲稱的「蘿蔔坑」,
找了個比較乾淨的位置坐下。
靜靜地看著無邊際的海、聽著海潮在岩石間穿梭的聲音,
好平靜。
可以一個人獨自看海的機會也不多呢!
看著海面波光粼粼,心,也跟著開闊起來。
我把自己禁錮太久了。
要慢慢學會放棄,放下,放手。
也許不是那麼快可以忘記,但我會努力。
有些事情不說的好,有些感情,放在心底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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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ct 03 Tue 2006 22:31
  • 最近


從暑假到開學一個多月,一直都覺得自己的嘴角是下垂的。
暑假備課備得很辛苦,普通班與加課班兩頭燒,好不容易才偷到暑假的最後幾天出去玩一玩。
開學以後,班上的一個女生真的讓我心力交瘁。
她從以前就是有問題的孩子,問題家庭造就問題學生。
爸爸不負責任、外遇、借錢、喝酒、打人;媽媽管不動爸爸,管不動小孩,只好顧好自己。
學生則是非常的自我中心,覺得全世界都是欠她的,非常情緒化。
開學時,她媽媽打電話給我,說學生懷孕了,要帶她去墮胎,所以要請假幾天。
後來我才知道,她男朋友是這裡出了名的爛人,等她回到學校問她,她描述的他也沒一項優點,我甚至懷疑學生卡到陰,不然怎麼會跟他在一起?
泡網咖、劈腿、喝酒、抽煙、打人、過失殺人的前科、目前假釋中。
學生也因為在外面的一群朋友,常常不回家,沒來學校。
我每天都得打電話給她媽媽,說她沒有來學校,她媽媽就會要我打電話給她爸爸,因為她爸爸在家。
每天都在遲到、缺席、打電話、中輟之間徘徊。
我不知道跟她聊過多少次,講過多少遍,當下她都說好,之後都沒做到。
我跟生教組長、替代役分別去過她家找她來學校,還鬧到她自殘,死拖活拉才來學校。
輔導室更為她把社工都請到學校,結果還沒有看到效果,她家就因為地下錢莊討債而逃跑了。
爸爸自己走掉,媽媽只好帶著她避難,結果她竟然叫男朋友去帶她回來,然後也不來學校,
一天放學後來找我,我要她回去,她不肯,只好要她跟媽媽報平安,剛好媽媽跟阿姨在附近,
結果就在學校廣場上演全武行、喊的眾人皆知。
最後雙方都離開學校,留下一堆錯愕的老師。
當然她還是沒回去,也沒來學校,因此中輟了。
後來她媽媽說她自己回去了,也願意轉學去阿姨家附近的學校就讀,
因此他們使用躲債條款,把學生轉出去。
也許對我來說是省掉一個麻煩,但心中的缺憾是無法彌補的。
前任導師將學生好好的交到我手上,現在已經轉出去三個了,雖然他們都是因為家庭因素,
但心中還是很難過啊!到底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呢?
而升上三年級後,班上就一直很吵,男生愈來愈皮,光是要他們安靜就很煩。
女生乖多了,也自己會唸書,但就是有兩個愈來愈三八,而且髒話連篇。
怎麼講都講不聽,又愛裝酷,脾氣又很大,憑什麼我要承受她的不滿呢?
講到後來也不想講了。
再加上加課班的事。
學生都很乖,進度嚴重落後也是事實。但是老師才是最難的問題,雙導師制到底是好還是壞?我已經不敢講了。
每次為了收錢、要不要入公庫、什麼時候上課,該怎麼管理?
都要橋個老半天,大家意見都很多,但又都說:沒關係,你決定就好!
決定完之後又有問題跟意見了。
真的是很想翻桌,一整個很怒,當有利益衝突時,人果然都只為自己。
但領了這份薪水,至少要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吧!明明都是比我大的人,為什麼感覺行為都如此幼稚?
好累。
連學生都感覺的出來我不開心,要我多笑一點。
我也很想每天笑容滿面,但就是笑不出來啊!
最近自己的心情又是起起伏伏的。
我該怎麼走下去呢?強勢一點嗎?
我也不知道,又開始想逃避了,一個解決問題最差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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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是興高采烈地去古坑玩,在農產品中心買了咖啡蛋捲,
又到位於山腰、景色不錯的咖啡廳吃飯、喝咖啡。
回程還想要去民雄、東山休息站繞繞。
就在經過古坑休息站,我突然又有點想上廁所,所以就繞進去了。
我上完廁所,準備倒車離開,突然就碰的一聲,該死,撞到東西了,但是我怎麼沒看到有車?
趕快跑下車一看,對方車子的後車門凹了一塊,我的車除了烤漆掉了一小塊之外倒沒事。
本來車禍是不應該移動車輛的,但旁邊有車就一直說我們擋道路了,我只好把車子開回停車格,對方則將車子移到旁邊。
剛開始對方還很客氣,可能也是因為我一直跟他道歉吧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?對方就先打電話問那塊版金要多少錢,結果一問之下竟然要九千!(什麼車不好撞,我去撞到LEXUS)
我哪有那麼多錢給他?
他說有兩種方式:一是報案請警方來處裡;二是我們私下和解,我賠錢給他。
我就只好打電話回家求救,幸好我的行照、保險卡都在身上,打給保險公司,他說請警方來做筆錄最好,之後他們保險公司會處理。
我就跟對方說,那我們就請警方處理,晉榮就到古坑服務區裡去報案,請警察過來。
我後來發現一件事,對方的車輛是逆向停在車道上,我倒車只看我要到出去的那邊,因為我想說另一邊不會有車(那裡是單向道),所以就撞上去了。
後來警察來了,先幫對方的車子拍了照,問了當時的情況(因為兩方的車子都有移動了),就說看你們是要和解還是回警局做筆錄。
對方就跟我說他是希望和解,我錢給他就沒事了,不然做筆錄會耗掉很多時間,他帶妻小從台北下來玩,還要開回台北去。
但是他提出的價錢實在太高了我沒辦法接受,他說不然看我覺得多少錢合理,但是他的價錢我沒法接受,我提出來的價錢他又可能覺得太低。
他還直接跟我爸講,後來聽我爸說,我心想對方應該覺得遇到瘋子,我爸竟然跟人家說:我們沒有那麼多錢賠你,你要我們開價錢,那五百你收不收?不然就給保險公司處理。
不過在我堅持要報案後,對方的態度就漸漸轉變了。要去做筆錄前,他還突然問我說:你有要認錯嗎?
讓我有些錯愕,是我錯啊,因為我去撞到你的車,我不是一直在跟你道歉嗎?
於是警察帶我們到古坑休息站旁的警局,先測酒測,零。然後做筆錄,每個地方都要簽名、蓋手印,我就一直在擦我的大拇指上的印泥。
對方先做筆錄,然後換我,快做完時,警察就問我說有沒有要補充的(當然也有問他),我想了一下,就說沒有。
對方突然插嘴:小姐,你承認你有錯嗎?我還沒回答,警察就很兇地說:現在是我在問筆錄,你不可以插嘴,你的筆錄已經問完了,有什麼已經寫在筆錄裡了。
害我有些不知所措,怎麼是我撞到他的車,他還要被罵。而且警察還問他:你呢?你的逆向停車要不要寫上去,人家對方有說。
好像變成他是加害人,我才是受害者一樣。
後來警察弄完筆錄,先出去拿東西時,對方就跟我說我這樣很過分,明明就是有錯,還不跟警察講。
我突然覺得很委屈,我就跟他說:我撞到你是我不對!我也有跟你道歉,我也跟保險公司說是我去撞到別人的車,你為什麼要一直說我沒有認錯?
要不是晉榮拉住我,我大概會繼續講吧。
後來對方拿到交通事故登記聯單,本來還跟我要身分證影本,我嚇了一跳,身分證影本怎麼可以給你?警察也說不行。
最後是留了家中電話給他,這樣如果要講他也可以跟我爸講。他也給我他的名片,資訊公司的總經理,難怪買的起LEXUS。
對方離開之後,我留下來等警察寫罰單,因為我倒車撞到東西,所以一定要開,對方警察是跟他說這次他就不開他逆向了。
警察就說:那個人的態度看了讓人很討厭。我只好說:他可能是因為保險的問題吧!
拿到罰單,離開警局,花了一個半小時。回來下大雨,連東山休息站也不想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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