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是興高采烈地去古坑玩,在農產品中心買了咖啡蛋捲,
又到位於山腰、景色不錯的咖啡廳吃飯、喝咖啡。
回程還想要去民雄、東山休息站繞繞。
就在經過古坑休息站,我突然又有點想上廁所,所以就繞進去了。
我上完廁所,準備倒車離開,突然就碰的一聲,該死,撞到東西了,但是我怎麼沒看到有車?
趕快跑下車一看,對方車子的後車門凹了一塊,我的車除了烤漆掉了一小塊之外倒沒事。
本來車禍是不應該移動車輛的,但旁邊有車就一直說我們擋道路了,我只好把車子開回停車格,對方則將車子移到旁邊。

剛開始對方還很客氣,可能也是因為我一直跟他道歉吧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?對方就先打電話問那塊版金要多少錢,結果一問之下竟然要九千!(什麼車不好撞,我去撞到LEXUS)
我哪有那麼多錢給他?
他說有兩種方式:一是報案請警方來處裡;二是我們私下和解,我賠錢給他。
我就只好打電話回家求救,幸好我的行照、保險卡都在身上,打給保險公司,他說請警方來做筆錄最好,之後他們保險公司會處理。
我就跟對方說,那我們就請警方處理,晉榮就到古坑服務區裡去報案,請警察過來。
我後來發現一件事,對方的車輛是逆向停在車道上,我倒車只看我要到出去的那邊,因為我想說另一邊不會有車(那裡是單向道),所以就撞上去了。
後來警察來了,先幫對方的車子拍了照,問了當時的情況(因為兩方的車子都有移動了),就說看你們是要和解還是回警局做筆錄。
對方就跟我說他是希望和解,我錢給他就沒事了,不然做筆錄會耗掉很多時間,他帶妻小從台北下來玩,還要開回台北去。
但是他提出的價錢實在太高了我沒辦法接受,他說不然看我覺得多少錢合理,但是他的價錢我沒法接受,我提出來的價錢他又可能覺得太低。
他還直接跟我爸講,後來聽我爸說,我心想對方應該覺得遇到瘋子,我爸竟然跟人家說:我們沒有那麼多錢賠你,你要我們開價錢,那五百你收不收?不然就給保險公司處理。
不過在我堅持要報案後,對方的態度就漸漸轉變了。要去做筆錄前,他還突然問我說:你有要認錯嗎?
讓我有些錯愕,是我錯啊,因為我去撞到你的車,我不是一直在跟你道歉嗎?

於是警察帶我們到古坑休息站旁的警局,先測酒測,零。然後做筆錄,每個地方都要簽名、蓋手印,我就一直在擦我的大拇指上的印泥。
對方先做筆錄,然後換我,快做完時,警察就問我說有沒有要補充的(當然也有問他),我想了一下,就說沒有。
對方突然插嘴:小姐,你承認你有錯嗎?我還沒回答,警察就很兇地說:現在是我在問筆錄,你不可以插嘴,你的筆錄已經問完了,有什麼已經寫在筆錄裡了。
害我有些不知所措,怎麼是我撞到他的車,他還要被罵。而且警察還問他:你呢?你的逆向停車要不要寫上去,人家對方有說。
好像變成他是加害人,我才是受害者一樣。

後來警察弄完筆錄,先出去拿東西時,對方就跟我說我這樣很過分,明明就是有錯,還不跟警察講。
我突然覺得很委屈,我就跟他說:我撞到你是我不對!我也有跟你道歉,我也跟保險公司說是我去撞到別人的車,你為什麼要一直說我沒有認錯?
要不是晉榮拉住我,我大概會繼續講吧。
後來對方拿到交通事故登記聯單,本來還跟我要身分證影本,我嚇了一跳,身分證影本怎麼可以給你?警察也說不行。
最後是留了家中電話給他,這樣如果要講他也可以跟我爸講。他也給我他的名片,資訊公司的總經理,難怪買的起LEXUS。

對方離開之後,我留下來等警察寫罰單,因為我倒車撞到東西,所以一定要開,對方警察是跟他說這次他就不開他逆向了。
警察就說:那個人的態度看了讓人很討厭。我只好說:他可能是因為保險的問題吧!
拿到罰單,離開警局,花了一個半小時。回來下大雨,連東山休息站也不想去了。

其實後來想想,對方也很倒楣。
他是新車,七月才牽的,被我撞到凹了一個洞,他的保險是保八九萬的,一年只能賠一次。
我的只有加強什麼險的,雖然還是可以理賠,但是也許是因為他也有不對的地方,所以保險沒辦法賠全部。
他才想要我要把我承認我有錯寫進筆錄裡,這樣保險公司才可以賠多一點。
他又花了時間耗在警局,又要開車回台北,他一定很嘔。

後來晉榮跟我說,如果我不要把他逆向的是寫進筆錄,說不定他就不會一直說了。
如果是這樣,那他為什麼不講呢?而要一直說我很過分,我又不是跑掉,又不是沒道歉,又不是沒找保險公司。
如果他講了,我就跟警察講一下,不要寫進去不是皆大歡喜?
不過真的是我不小心,害我開回家變的很小心翼翼。
先載晉榮回去,他要下車前問我說沒事吧,不問還好,一問我就突然很想哭。
果然,做錯事還是很不好受的,尤其看到對方的兩個小女兒在車上等爸爸,想到破壞了他們的旅遊,就開始內疚。
唉......,在這裡說對不起,對方也看不到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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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dowb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